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会议制度
2019-09-02 兰州大学人力资源部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人才人事工作的安排部署,提高人力资源部管理质量、办事效率,提高对全校教职工、各类人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,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部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,尽量安排在周一召开。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开。
二、部长办公会议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召集并主持,全体部领导参加。综合事务办公室主管担任会议秘书、负责会务工作。
三、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:学习上级有关人才人事工作的文件精神;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人才人事工作的安排部署;讨论向学校提交的人才人事工作方面的建议方案;讨论人力资源部部内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、人员调配事项以及需要研究讨论的部内其他事项;通报人力资源部工作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。
四、部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,由会议秘书做好记录、形成纪要,纪要由部长签发后作为推进工作的依据。
五、部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、分派的任务,由各分管领导传达到相关业务科室主管、主办,并指导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。
六、部长办公会议议事情况,与会人员须按要求严格保密。
七、本制度自2019年9月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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