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主管:

1、负责综合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。

2、组织全办公室人员学习人事、档案等工作政策、法规,学习业务,讨论工作,检查督促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。

3、负责草拟或审核办公室各类文稿;拟订办公室工作计划、学习计划、工作总结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4、负责人力资源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。

5、负责人事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工作。

6、协助部领导协调部内各办公室或学校部门之间的工作。

7、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部范围内的主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。

8、负责部内资产申报、编号、造册、建档、管理工作和办公用品的购置、发放、管理工作。

9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工作人员:

1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和规章制度。

2、负责制定人事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3、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别、统计、登记人事档案材料,保管、转递教职工(包括离退休人员)人事档案工作。

4、负责办理人事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工作。

5、负责人事档案的安全、保密、保护工作。

6、根据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有关资料。

7、定期向档案馆移交去世人员的人事档案。

8、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,推广、应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。

9、负责年度校人和校人发等文件的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
10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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