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领导设岗及岗位职责

2013-09-17  兰州大学人事处

人事处设处长1人,副处长3人
一.处长岗位职责:
1、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,并兼管某些方面的工作。
2、负责建立健全人事处各项工作制度,定期召集会议碉究、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。
3、及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,加强对本处干部的考察、培养。
4、把好文字材料、统计报表的审签关,管好处财务。
5、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并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,供决策。
6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联系,负责协调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的关系。
7、搞好调查研究,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。
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副处长岗位职责:
1、协助处长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。
2、就自己所分管的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,及时提出建议,向处长通报情况。
3、在工作中认为有必要时,建议召开处务会或处长办公会。
3、做好调查研究、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。
4、处长不在校时,一位副处长被授权主持全处工作。
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